教育、法律、伦理、技术四方专家组成,独立行使表决权;章程、制度与流程全文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Review Committee
依据《科技伦理审查办法(试行)》与《生成式AI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制定,明确委员会的设立、职责、议事规则与任期制度。
建立"标准制定—个案裁决—定期复审—社会申诉"四层制度,确保审查既快又稳、既严又公。
Committee Experts
长期从事基础教育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与实践,参与多省市中小学 AI 应用伦理规范研究,主持平台 K12 教育 AI 应用伦理审查标准的制定。
专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务,参与多项教育数字化政策法规研究,负责审查委员会法律合规与责任认定工作。
从事科技伦理与人工智能治理研究,关注算法公平、透明与可问责,负责重大争议个案的技术与伦理综合研判。
长期从事大模型与生成式 AI 安全、内容标识与算法治理技术研究,为审查提供技术评估与风险研判支持。
专注教育数据安全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,负责审查训练数据治理与学生隐私保护专项,推动数据最小化与脱敏实践。
从事中小学教学研究与心理健康教育,关注 AI 进入课堂的适龄性与学习体验,参与学生端交互与情感边界审查。
Working System